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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劳动关系中的“四金”

来源:山东工人报社时间:2015-05-28 10:09:19

     违约金  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所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情形只限于两种: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劳动者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除此以外的其他劳动者违约行为,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的权利,法律并没有特别的限制。 

    赔偿金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具有不支付劳动报酬、不提供劳动待遇等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给职工造成损害为主。为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用人单位也享有向劳动者主张赔偿金的权利,这种请求权的行使一般是在劳动者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发生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用人单位为职工支出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经济补偿金  主要是考虑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为了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立的,它带有一定的补偿性。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限于以下情形:(1)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以暴力等行为强制劳动或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保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调派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发生变更,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订立竞业禁止协议,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金  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导致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而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法定性,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目前,社会保险金涵盖的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规定比例共同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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