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擅自搭建出租行为是否违法?
来源:未知时间:2015-05-04 15:38:00
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经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未经业主同意搭建构筑物、设置广告牌、停车位等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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