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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委托朋友保管,索要时朋友不承认,怎么办

来源:未知时间:2015-05-05 07:55:19

 【案情】

李先生与王先生原是邻居,2010年9月,李先生将自己的住房售出后,又买了一套位于通州的新房。由于新房正在装修,不能把全部家具电器搬过去,故李先生找到王某商量将自己的一套价值十万元的红木桌椅寄存在王某家几天,王某很痛快地答应了李先生的请求。但一周后李先生向王某索要该套家具时,王某竟然矢口否认自己曾收到该套家具。

 

【律师对策】

无奈,李先生就这起侵权纠纷找到本律师寻求解决方法。在了解到双方就寄存家具之事仅是口头约定并无其它证据的情况下,本律师建议李先生先与王某协商,以支付保管费为由对其做录音取证。于是,在本律师的亲自指导下,李先生拨通了王某家的电话,提出要给王某2000元的保管费,让王某返还该套家具。没想到王某却狮子大开口,索要5万元的保管费才肯返还。在本律师的指点下,李先生以对家具逐一估价的方式从容与王某讨价还价,虽然没有最终协商结果,但录音已作得非常充分。于是本律师示意李先生适时挂断了电话。

开庭当日,本律师将该录音证据提交给了法庭,并配合该套家具以前在老房子里的照片加以辅助证明。王某看到后还想抵赖,在本律师立即要求鉴定并告知其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后,王某终于提出想协商解决。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诺2日内将全部家具返还给李先生。 

上述案例中,原告最终胜诉,录音证据起了重要作用。由于录音能将双方的当时谈话内容真实再现,对于佐证那些模糊协议或者口头协议尤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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