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婚后子女财产怎么才能作为其个人财产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23-02-07 11:33:17
结婚后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夫妻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分配。在孩子婚后,父母可能因为子女没有房,没有车等,给与子女大额的赠与。这些财产通常是老人一生,甚至几代人的财富,如何防止在子女感情出现问题离婚时,不被另一半分走可能是一部分老人必须的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给出了明确的方法,如果老人要对自己子女进行赠与,应该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赠与的对象仅限于自己的子女,如果是房产或者车辆应该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时赠与财产被认定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最好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固化赠与合同签订的时间,以防产生纠纷时,被认定为后补赠与合同,丧失相应的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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