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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如何做职业病鉴定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1-07 13:24:09

 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文锦广场1212室

 

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须知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

 

  当事人如自愿放弃首次鉴定权利,也可直接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必须如实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职业史、既往史;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六)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七)用人单位证明该劳动者为该单位员工的资料;

 

  (八)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九)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的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三、当事人在鉴定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必要的材料,而又没有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鉴定办公室可不受理当事人的职业病鉴定申请。

 

  四、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缴交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后方能办理正式受理手续。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六、职业病鉴定费用以及相应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职业病科是深圳市最权威的职业病鉴定中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工伤、病、残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第四条: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市卫生局指定有关医务技术人员组成内科(包括精神病科、神经内科)、外科(包括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烧伤科、骨科)、职业病科三个医疗技术鉴定小组负责对职工伤、病、残、职业病的劳动能力状况作出医学、科学技术方面的鉴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与指定医院、防疫所对诊断鉴定的结论发生争议,经调解无效,可在接到结论通知书起十五天内提交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重新诊断鉴定。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其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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