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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22-06-23 11:16:13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当然有离婚的自由。任何情况下包括性格不合,一方不愿意与另一方维持婚姻状态都可以提出离婚,另一方配偶同意,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

但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时由法院进行审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重点会审理离婚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性格不合不属于法定事由,通常不会判决离婚,除非出现其他法定离婚事由。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事由,大家可以看下如下的插图。

法定离婚事由.jpg

如果你想要离婚,另外一方又不同意,但是目前又因为性格不合不符合法定的离婚事由,律师建议,一边打以性格不符起诉离婚,一边分居应该是最理想的离婚方式。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在法院处理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因为性格不合,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127条规定,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理由,需要等待6个月的时间再次提出离婚。上述两个6个月加在一起刚好一年,符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离婚的法定离婚事由,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综上,从第一次起诉离婚到法院判决离婚,可以最快在一年多解除婚姻关系,是比较效率的离婚方式了。

最后,虽然公民有离婚自由,但是离婚关系家庭和小孩,有句老话,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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