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跟开发商打官司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在房屋买卖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纠纷,有的纠纷到最后只能选择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根据本律师处理房产纠纷的多年经验,现就如何打好此类官司作一简要介绍。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此话完全正确。起诉前做好证据的准备工作绝对有百利而无一害。凡是您认为有利于自己的任何证据材料,比如:书证、物证甚至是视听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材料进行收集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整理,并附上证据材料目录及表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内容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做好证据工作后就要起草诉状,诉状在任何一个案件里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几项就是:1、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果连原被告都搞不清的话,被法院驳回就成了迟早的事);2、诉讼请求。(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连自己打官司想达到什么目的都不清楚的原告是打不好官司的):3、事实和理由。(涉及到案件的基本事实陈述,如果陈述有误,用词错误,甚至陈述方式不正确都会给案件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还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明、开发商的工商注册资料、准备好预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如果害怕将来法院的判决不能及时执行,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被告的财产。
对于一件房地产案件可能会有很多突破口可以利用。但都要抓住案件的矛盾焦点。并从该角度收集证据。比如由商品房预售引起的纠纷,可以把重点放在预售合同中的详细规定,交房时间,房产质量,大、小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等。
律师需要提醒的一点是,购房者不要一味追求不切实际的赔偿请求,要结合案件事实来综合判定自己的损失。否则,不仅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还要凭白多支付很多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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