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傅律说法 > 房产纠纷

没钱做房产担保,怎么防止一房二卖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8 11:25:38

本律师在代理房产纠纷案件时经常遇到当事人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希望在案件判决前,甚至是起诉前就先把对方的房产查封起来,以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允许做财产保全,但往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的财产做担保,有的法院甚至只要现金做担保且不低于被担保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面对法院的这一要求,很多经济实力不好的当事人便犯了难。

那么,有没有一种既不必提供那么多的担保财产,又能把被告的房产冻结的办法呢?办法当然有,那就是到房产所在区县的房产管理部门做房产异议登记。在深圳地区做房产异议登记的前提是必须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持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当然,各区县的房产管理部门在做房产异议登记时的要求并不统一,有的地方审查材料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但只要你坚持并能据理力争,通常可以达到目的。做房产异议登记基本没有什么费用,但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到时会自动解除冻结,希望大家注意。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8228955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14号华新地铁口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楼717-25[福田区华新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群星广场]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 QQ咨询
  • 网上咨询
  • 1376046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