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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婚,怎么离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7 17:02:23

 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程序。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情形达成协议。婚姻登记部门查明离婚是双方自愿并且对相关问题已作出安排,即办理离婚手续,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只要不存在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双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一方称为原告,对方叫被告,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与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民间有所谓起诉的一方会吃亏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由于婚姻登记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实行的是形式审查,法律并没有授予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此外,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任何一方可以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查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的,人民法院将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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