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离婚法院不受理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7 16:56:05
1,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按第3种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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