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还能不能起诉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7 15:28:4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十二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超过6个月,无论是否有无新情况、新理由,都可以再行起诉。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仅仅是规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在6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被告提起诉讼的则不在此限。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8228955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14号华新地铁口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楼717-25[福田区华新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群星广场]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