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案诉讼费是多少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7 15:28:11
【案情】
陈某和韩某结婚多午,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套房产(价值120万元),一辆车子价值20万元)和存款10万元。由于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两人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准备起诉到法院。但是,他们不知道要支付多少诉讼费用?
【律师解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元至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本案,陈某和韩某离婚所要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应该为300元+(120万+20万+10万-20 万)x0.5%=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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