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商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7 10:37: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类房屋的分割问题采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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