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人可以单方面变更小孩的姓名吗?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7 10:34: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将姓氏依抚养责任而变更,这显然是不妥当的。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纪长大可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因此,抚养子女一方在离婚后,不能私自主张,将孩子的姓氏改为己姓或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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