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傅律说法 > 劳动争议

讨薪千万注意方式合法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12 11:56:41

   王晓维、杨鹏都是“8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2009年10月,二人在北京劳动力市场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不锈钢生产厂上班,试用期工资1300元。上班后第一个月的试用期内,因为二人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犯错误,造成单位生产工具损坏,老板辞退了二人。被辞退后,王晓维、杨鹏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便找到该厂老板索要试用期工资。该老板以二人将工厂生产工具损坏为由,拒绝给他们发工资。二人怀恨在心,经过商量决定进入工厂,拿走厂里的一些东西,变卖后折抵工资。

  2009年11月8日凌晨,王晓维、杨鹏潜入该不锈钢厂,盗走用于生产的氩弧焊、抛光机等生产设备,经鉴定价值共计9088元。二人销赃后全部挥霍掉。

  5月11日,经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晓维、杨鹏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8228955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14号华新地铁口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楼717-25[福田区华新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群星广场]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 QQ咨询
  • 网上咨询
  • 1376046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