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准备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遇到交通事故应当准备哪些证据呢?这是每一个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应当关注的问题。
随着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加,仅2010年一年,全国交通事故有报案记录的就达23万余起,伤亡28万余人。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相信每一位交通肇事的受害者都希望的到法律的帮助,获得尽可能多的交通事故赔偿。那么当遇到交通事故时,作为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准备如下证据来起诉和索赔:
1、需要准备能确定被告对交通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及《机动车辆行驶证明》;
2、需要收集准备能证明自己因交通事故受伤及受伤程度的证据。如伤情诊断证明等;
3、主张医疗费损失的,应当收集准备医疗费票据、处方及就诊记录。比如医疗本、住院病历等;
4、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工作造成误工损失的,应当准备误工损失证明。其中要写清务工原因、期限、工资标准,工资扣发情况。还要准备好劳动合同、事发前后领取工资的证明,超过纳税标准的,应该向法院提交完税证明;
5、主张营养费、护理费和看病交通费的,还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加强营养证明、购买营养品的票据及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证明(护理天数、护理人数、需要长期护理的提交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书)、护工护理的,要提交请护工的花费票据,家人护理的,要提交家人的务工证明;交通费要提交交通花费票据;
6、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则需要提交伤残评定书或申请伤残鉴定书;死亡的,加速要提交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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