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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对方的录音录像证据会被采信吗?

来源:时间:2018-10-16 11:46:07

          案情简介

唐某自200811日入职广州某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从事包装箱制作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1119日,唐某在工作中受伤,想申请工伤认定,加工厂否认与唐某存在劳动关系,不为唐某申报工伤。唐某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加工厂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供了与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在医院谈话的两段录音,以及向加工厂预支医疗费的借条等证据。加工厂辩称:私下录音属于无效证据,因双方存有业务关系,所以谈话的内容均是业务往来的谈话,当中提及的工伤事宜是唐某恳请加工厂以单位名义帮他办残疾证,是故意设计好的套话;借条是个人借款。这些证据都不能证明加工厂与唐某存在劳动关系。

裁决结果

仲裁裁决:仲裁庭审理后,支持了唐某的仲裁请求。

法院判决:加工厂不服裁决,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唐某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了加工厂因唐某的医药费、工伤鉴定和赔偿与唐某进行协商,加工厂未能就录音记录进行合理说明。据此,一审法院认定唐某与加工厂存有劳动关系;由于加工厂未能提供与唐某建立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按唐某主张的时间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后,加工厂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了加工厂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

专家评析

本案最大争议点是:唐某能否被确认劳动关系,关键在于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并提供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能否被仲裁庭和法院采信。

一、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并提供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符合最高法院新规定。也许有不少当事人只是记住199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20024l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同时,该《规定》第六十八条也明确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新规定,对于争议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视听资料,不再以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作为具有证据效力的先决条件。本案中、唐某工伤后被加工厂否认存有劳动关系,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未获得对方同意,他录下了双方谈话作证据,内容主要是涉及医疗费的给付、工伤鉴定和赔偿问题,不涉及到被录音者的隐私,且录音者是参与谈话的一方,其录音是在医院公共场所面对面商谈,录制手段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唐某录音内容未侵害加工厂的合法权益、不涉及到被录音者的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录音不是擅自将偷听器安装到被录音者的住处或办公室偷录偷拍、不属于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依新规定具有证据资格。

二、提交录音证据的同时应有相关联的其他证据作佐证。本案中,唐某既提供双方的录音证据,又提供了加工厂预支医疗费的借条等证据,证实其与加工厂的劳动关系。加工厂却未能就录音记录进行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据。同时,依常理判断,如加工厂与唐某仅有业务关系,其对唐某的医药费和工伤鉴定等均可不负责任,也没必要答应唐某借款回家治疗和通过汇款给唐某在家进行治疗的要求。因此,法院采信了唐某提供的私录视听资料,判决加工厂与唐某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私录视听资料能否被司法部门认定与采信,须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录音内容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关;二是录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三是录音内容是否有其他证据佐证或符合案情逻辑;四是录音资料是否存在疑点;五是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等。只要劳动者录制方式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内容真实客观,原则上会被司法部门采信。

风险提示及预防

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容忍用人单位用工又不签劳动合同的侵权行为,在产生争议时才拿起录音作证据,但又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取证技巧,导致录音证据无效或因证明力不足不被采信。类似本案情况的劳动者,如需拿起录音作证据维权,需注意如下几点:

一、劳动者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并保存好相关证据。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上下班卡、工资单,以及派工单、值班(生产)安排表、工友证言等。

二、依法录制。录音采证是补救措施,应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方法进行。

三、尽量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面对面交谈。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注重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争论法律责任,不要采用要挟、威逼、利诱的口吻。

五、录音证据不能剪辑。否则很可能因真实性存在瑕疵而被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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