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傅磊律师维权网
  • 十年点滴积累 铸就专业品质
  • 免费咨询
    夫妻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还需要领取离婚证吗?
    发布时间: 2015-05-05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时常有人就这一条规定询问,是不是夫妻分居满二年就算自动离婚?回答是否定的。
         婚姻是一项法律制度,什么人什么条件可以结婚,什么条件可以离婚,如何办理结婚与离婚手续,都是由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不办结婚登记自行同居,在法律上不承认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同样夫妻自行分手也不承认为离婚。
         依照法律规定,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一方要求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如具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是判决准许离婚与否的依据,而不能理解为只要符合这一条件就算是自动离婚。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8228955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14号华新地铁口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楼717-25[福田区华新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群星广场]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上一篇:离婚案件要求索赔如何收集证据
    下一篇:离婚,法院判决房产给一方,另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 傅磊律师 13760468201
  • 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世纪豪庭10楼C2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免费咨询